111-07-21
公告|臺東縣政府文化處112年度藝文中心展覽申請徵件至8/15
發佈單位:臺東美術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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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時間∣即日起至111年8月15日截止(以郵戳為憑),相關申請內容詳附件要點說明,另今(111)年因疫情影響原定收件日期111年8月1日延長至15日。
申請資格∣凡對藝術創作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均得提出申請。
展覽類別∣國畫、書法、油畫、水彩畫、膠彩畫、版畫、雕塑、篆刻、美術設計、工藝、陶藝、攝影、文物、綜合媒材、或其他對於提升藝文水準、傳達創作思想之作品,均可提出申請。
審查資料∣填具「展覽場地申請表」、「展覽場地使用須知暨使用同意書」,並依據申請表資料內容,繳交作品光碟及展覽作品送審清單等相關表件。
收件方式|申請相關表件請見下方附件,或逕至「臺東縣政府文化處網站(https://ccl.taitung.gov.tw/Default.aspx?themesite=BAA86C8F16BADDE6)便民服務/表單下載/視覺藝術科」下載,並依格式填具資料,信封加註「112年度藝文中心展覽申請」,寄至臺東縣政府文化處視覺藝術科(950臺東縣臺東市浙江路350號)。
聯絡資訊|相關問題可於周一至周五(8:30-12:00、13:30-17:30)來電洽詢:089-330252 臺東美術館 戴小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