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2020南島國際美術獎」簡章
一、理念
「南島」是從「南島語族」(Austronesian)這個人類學名詞而來,意指居住於南太平洋及印度洋各島嶼之族群,分布北起臺灣、東達復活節島、西到馬達加斯加島、南抵紐西蘭,其語言與人種眾多,居住地風景純淨、文化多元。許多文獻證明臺灣是「南島語族」的原鄉,從臺灣原住民族的生命情調中即可感受「南島」的文化風格內涵。
位居臺灣東側的臺東,除擁有天然的好山好水,厚實深刻的文化底蘊更為一大特色,而南島文化正是臺東重要文化元素之一。因此,臺東縣政府特於每兩年辦理一次「南島國際美術獎」,召喚藝術家拓展藝術創作之能量,打開世界之心以當代省思與臺東在地特質、山海自然及南島語族的人文脈絡、環境議題、生活記憶等進行多角度國際對話。本活動更具體要求創作者親赴臺東進駐及創作,親身體驗南島語族於臺東的生活風貌,進而使作品與南島精神產生更深刻的呼應,與在地激盪出新美學能量,同時將這能量散播到國際,期待本美術獎成為一個開放平臺,
展現世界各地創作者對南島議題的關懷。
(一)主辦單位:臺東縣政府
(二)承辦單位:臺東縣政府文化處
三、參展資格
因應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明訂非本國籍不得入境,本屆南島國際美術獎採邀請國內藝術家來臺東創作、展出。
四、評審委員會
- 評審計5至7名,由本府聘請評審委員擔任之。
- 分為兩階段評審:
1.第一階段:由評審委員推薦邀請名單若干名,由評審委員討論評選出10位駐村藝術家,再由承辦單位邀請。10位藝術家將於109年11月12日起至109年12月12日止於臺東駐村一個月,每人獲新臺幣12萬元整(含稅)創作金。未達評審委員會之標準者,得予從缺。
2.第二階段:評審委員評選1-2件作品納入臺東美術館典藏。
五、獎勵
- 獎金:
獎項 |
名額 |
獎勵 |
駐村獎金 |
10 |
獎金新臺幣12萬元整(含稅10%) |
典藏獎金 |
1-2 |
獎金新臺幣最高30萬元整(含稅10%) |
- 以上獎金皆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辦理扣稅,領取者須配合簽署領據以辦理匯款作業,其匯款及匯兌等手續費皆由領取者負擔;若領取者為創作團隊,統一頒發給團隊代表人。
- 獲典藏作品,其創作者獲頒新臺幣最高30萬元(含稅)典藏獎金,其作品由主辦單位典藏,其著作財產權皆歸主辦單位所有。
六、來回程交通補助
主辦單位補助進駐者往返居住地─臺東的交通票。請保留火車、高鐵與機票票根,採事後核銷。
七、決審入圍進駐須知
- 進駐及佈展期程:
1.進駐期程:擇期安排30天,須於期程內進駐臺東,而實際進駐天數於該段期程內自行規劃,並須配合主辦單位進駐活動紀錄。
2.布展期程:進駐期間最後一週開放布展,須於指定時間、日期之前完成作品佈置。
- 進駐補助:
1.創作金:每位(組)入圍者可獲新臺幣12萬元整(含稅)。
2.進駐期間住宿:主辦單位提供進駐期間住宿空間,進駐者若自行選定主辦單位提供的住宿名單以外的空間住宿,主辦單位補助其自行選定的空間之住宿費至多一天新臺幣1,600元。
3.進駐期間創作空間:主辦單位提供進駐期間創作空間,惟進駐者若不使用而另行租賃其他空間創作,主辦單位不予補助其自行選定的作空間之租賃費。
(三) 進駐者於臺東進駐期間的生活費、創作材料、包裝、作品運輸、交通、進駐前和展
覽結束後的撤展退件作業等事宜,皆由進駐者自行處理。
(四)主辦單位擁有展覽空間分配及規劃權利,得依不同展覽計畫及現場狀況做調整(本府
保留展出空間範圍最後決定權),所需之佈置材料、工具及視聽器材等設備由參賽者
自行準備,作品不得包含活體生物,並以不破壞展場硬體結構、不違反公共安全及消
防法規等為原則。
(五)所有參展作品於展出期間不得提借。
八、作品保險
- 每位(組)進駐者於展示空間展出的作品,無論為單件或連作組裝,均以新臺幣40萬元投保。投保期間:自作品於指定地點裝置完成並經主辦單位驗收無誤後為起始,直至作品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退件手續為結束,相關出險責任依保險單所載條款為準。作品送件及退件運送期間之保險費由參賽者自行參酌投保。
- 以上作品投保期間,主辦單位負保管之責,因其他不可抗拒等因素受損者,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。
九、卸展及退件作業
- 展出作品於展覽將近結束時,由主辦單位通知參賽者依指定時間及地點,自行或委託代理人卸展並辦理退件手續。
- 逾期未辦理退件,主辦單位不再另行通知並逕行處置,且不負保管及損壞遺失之責。
十、活動時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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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項目 |
時間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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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章公告 |
109年5月20日 |
公布於臺東美術館網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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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審結果公布 |
109年8月 |
進駐名單
公布於臺東縣政府文化處
及臺東美術館網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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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駐及佈展期程 |
109年11~12月擇期約30天(含佈展7天) |
進駐者須於期程內進駐臺東
並於指定日期之前
完成作品佈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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決審結果公布 |
2020年12月 |
評選1-2件作品典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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頒獎暨開幕典禮 |
109年12月12日(六)
(暫定) |
開幕典禮後作品展出一個月(暫定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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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其他事項
- 凡進駐者,視為同意並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,主辦單位對簡章有解釋及變更等權利。所有參賽表件視為本簡章之一部分。
- 進駐者須尊重本活動之審查、展示規劃及畫冊編印方式等。
- 為推廣、教育及研究目的,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有攝影、展覽、編輯、出版、印刷、推廣、宣傳、數位化、登載網頁等權利,且使用地域、時間、媒體、型式、次數、內容與方法不受限制。
- 獲獎作品日後倘被檢舉下列情事,經查屬實,進駐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,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其獲獎資格,並收回獎金與獎狀等,且進駐者3年內不得再參選:
1.抄襲或冒名頂替之作品。
2.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。
3.不願接受主辦單位展出或放棄得獎獎項者。
4.其他違反簡章,經委員會認定情節重大者。
-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得經主辦單位修正補充之,並隨時公告於活動網站及臺東縣政府文化處網站。
十二、活動訊息
簡章規則於臺東美術館官網(
https://tm.ccl.ttct.edu.tw/southisland/ActivitiesListC012100.php?appname=ActivitiesListC012100)。
- 洽詢方式:請洽臺東美術館
- 電話:089-330252
- 傳真:089-336150
- Facebook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taitungartmuseum/
- 地址:(950)臺東縣臺東市浙江路350號